生日的第41分鐘&第70分鐘,收到你的簡訊!
把它當作生日禮物吧!
內容似乎在告訴我:我不想見你,我也沒打算跟你在一起!
也許我這樣想會好過一點:因為之前你太多次的避而不見。
這樣想也許可以終止我的胡思亂想,也把最後一絲絲的牽連斬斷。
這樣的生日禮物也合情合理,反正當初【芳】也是在我生日那天提分手。
只不過在艱難的感情路上畫上一筆;不,還沒開始,只是做個記號而已。
 
碎裂的心不是最痛的
最痛的是讓心一再的碎裂
 
自我解嘲!路過的人當作笑話一則,歡迎調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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